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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2021-11-25 00:00:00

政策宗旨

本政策(「本政策」)旨在列载为达致董事会多元化而采取之方法。

一般政策

1.本公司明白,一个切合本集团业务需要并拥有均衡的技能、专长、经验及多样的观点与角度之董事会,对本公司裨益良多。

2.本公司采纳致力确保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做法,并透过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达致该目标,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种族、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资格、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

3.董事会委任将继续以表现为基准,并按客观标准对候选人予以考虑,同时亦会适当考虑董事会多元化之裨益。

可计量目标

本公司将根据一系列多元化观点甄选候选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需求、性别、年龄、种族、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资格、技能、知识、服务任期、候选人为履行其职责将投入的时间及精力及就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所载的独立性规定。最终决定将根据所推选候选人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而作出。

责任

1.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继续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当中考虑所有相关多元化方面之裨益,并就任何拟作出之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藉以完善本公司之企业策略。

2.提名委员会将适时检讨本政策,包括评估本政策的有效性。提名委员会将讨论及协定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并于必要时作出任何所需修改及向董事会建议任何有关修改以供审批。

3.董事会将于本公司年报所载之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本政策(或政策概要),包括为执行本政策而已制定之任何可计量目标以及达致本政策内列出之可计量目标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