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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四(4)股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按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0.15港元供股

2021-05-11 00:00:00

建议供股

本公司建议以供股方式筹集约39,390,000港元(扣除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前),据此将会按于记录日期合资格股东每持有四(4)股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之基准,配发及发行262,570,000股供股股份。

供股不作包销,亦不会延伸至不合资格股东(如有)。

当合资格股东根据供股申请供股股份时,须全数支付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0.15港

元。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任何变动,且供股股份获全数认购,

则于供股完成时将会配发及发行合共262,570,000股供股股份,相当于:

(i)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之25.0%;及

(ii)经配发及发行供股股份扩大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20.0%。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供股股份之总面值将约为2,630,000港元。

倘供股获全数认购,估计所得款项净额最多将约为38,000,000港元(假设于记录日期或之前已发行股份数目并无任何变动)。

待供股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后,不论暂定配发供股股份之接纳水平,供股将会按非包销基准进行。

合资格股东

为符合供股资格,股东必须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登记为本公司股东,且不得为不合资格股东。为于记录日期登记为本公司股东,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送交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股份按连权基准买卖之最后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股份将由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一)起按除权基准买卖。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本公司将由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三)起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一)止(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东登记,以釐定股东之供股配额。期内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前12个月内并无进行任何供股或公开发售,且供股不会令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或市值增加逾50%,故根据上市规则,供股无需股东批准。供股将根据上市规则第7.21(1)(a)条进行。

一般事项

预期本公司将于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星期三)向合资格股东寄发载有供股详情之章程文件,并向不合资格股东(如有)寄发供股章程及海外函件,仅供彼等参考。

买卖股份及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风险警告

供股须待若干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当中包括联交所批准供股股份以未缴股款及缴足股款形式上市及买卖。请参阅本公告「供股条件」一节。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倘供股条件未有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供股将不会进行。

由本公告日期起至供股条件全部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当日止买卖股份,以及任何股东以未缴股款形式买卖供股股份,将因此承担供股可能不会成为无条件或可能不会进行之风险。拟买卖股份或以未缴股款形式买卖供股股份之任何股东或其他人士应咨询彼等之专业顾问。

待供股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如适用)后,不论暂定配发供股股份之接纳水平,供股将会按非包销基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