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一带一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公佈,罗凯程先生(「罗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以及于本集团担任之所有其他职务,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
因此,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起,罗先生亦不再为:
(a)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
(b)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下为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之本公司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于罗先生辞任后,董事会欣然公佈,梁容恩先生(「梁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财务总监、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文件程序代理人,以接替罗先生,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梁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梁先生, 35岁,毕业于香港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会计及财务)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彼于会计、审计及税务范畴积累超过10年经验。于加入本集团前,梁先生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二月期间,任职于一间主要从事室内装修承包工程之私人公司,出任会计经理。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期间,彼曾任JMD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一间提供首次公开发售前咨询服务之咨询公司)之项目经理。于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期间,彼曾任南洋针织厂有限公司(一间主要从事制衣业务之私人公司)之高级业务分析员。于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彼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之高级会计师。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罗先生于任内给予本公司宝贵付出及贡献,另藉此欢迎梁先生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