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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一间新加坡公司之14.8%股本权益及业务最新资料

2021-02-05 00:00:00

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交易时段后), ZONE Asia(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Tan先生订立该协议,据此, Tan先生同意以150,000新加坡元(约868,500港元)向ZONEAsia购买待售股份。完成后,本集团将不再拥有Zero1任何股本权益。

由于按照上市规则第14.07条就出售事项计算之全部适用百分比率之最高者为5%以上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