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据现有框架协议与本公司相关关连人士进行的现有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拟继续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并于该等交易各自的到期日或之前续订相关协议,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因此,董事会于2023年11月7日(交易时段后)宣布, (a)本公司与中粮及可口可乐(上海)分别订立(i)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及(ii)2023年浓缩液购销协议;及(b)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天津装瓶厂与紫江订立2023年包装材料供应及服务协议。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粮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及可口可乐(上海)及紫江各自为本公司若干非全资附属公司之主要股东之联系人。因此,中粮、可口可乐(上海)及紫江各自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3年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项下有关本集团向中粮集团采购产品及服务的建议采购年度上限的一个或以上的适用百分比率按年计算超过5%,因此,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及相关建议采购年度上限将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此外,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项下有关本集团向中粮集团供应产品及服务的建议供应年度上限的适用百分比率按年计算均低于0.1%,因此,建议供应年度上限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获全面豁免遵守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由于(a)可口可乐(上海)及紫江为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b)各获豁 免协议已获董事会批准;及(c)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各获豁免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而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乃按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各获豁免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01条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一般事项 独立董事委员会已经成立,以就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之条款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以及建议采购年度上限的公平性及合理性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并建议独立股东如何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 嘉林资本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并就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以及建议采购年度上限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股东特别大会将予召开,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及建议采购年度上限。中粮及其联系人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及建议采购年度上限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a)2023年中粮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及建议采购年度上限;(b)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推荐意见;(c)嘉林资本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及(d)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知的通函(连同委任代表表格)将根据上市规则于2023年11月28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