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的多份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二零一七年出口前融资贷款及二零一九年出口前融资贷款。
本公司欣然宣佈,新订立的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出口前融资贷款(「二零一九年出口前融资贷款」)已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由(其中包括)本公司(作为借款人)、INGBankN.V.(作为贷款及抵押代理)与放款人(定义见该协议)所签署。银行业界的鼎力支持使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出口前融资贷款的已确认承担金额由初步公佈的750,000,000美元增至1,085,000,000美元。此项交易成为俄罗斯第一项与可持续发展相关并由国际及俄罗斯商业银行安排的银团贷款。
二零一九年出口前融资贷款的主要条款及条件描述如下。
(a)借款人
本公司。
(b)担保人
PJSC「RUSALBratsk」;JSC「RUSALKrasnoyarsk」;JSC「RUSALNovokuznetsk」;JSC「RUSALSayanogorsk」;JSC「RUSALUral」;RSInternationalGmbH;RTILimited;RUSALMarketingGmbH、JSC「RUSSIANALUMINIUM」及JSC「UCRUSAL-TradingHouse」(各自均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c) 放款人
ING-Diba AG分行ING Bank及法国外贸银行(作为协调账簿管理受托牵头安排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匈牙利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及裕信银行(作为初始账簿管理受托牵头安排人);
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作为账簿管理受托牵头安排人);
RCB BANK LTD(作为初始受托牵头安排人);
Intesa Sanpaolo Bank Ireland Plc及Bank ZENIT(公开股份制公司)(作为受托牵头安排人);及
奥合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安排人)。
(d) 可持续发展协调人
法国外贸银行及法国兴业银行
(e) 金额
1,085,000,000美元。
(f) 最终到期日及还款期
季度还款将于第27个历月起开始,而最终到期日为首次提取二零一九年出口前融资贷款后第60个历月当日。
(g) 所得款项用途
就二零一七年出口前融资贷款进行再融资。
(h) 利息
视乎本公司达到可持续发展关键绩效指标与否,有关利率将面临持续折让或溢价。
(i) 可持续发展关键绩效指标
可持续发展关键绩效指标与环境影响及可持续发展相关,包括增加已获准许品牌铝销售、减少碳足迹及减少氟化物排放。其按年进行计量,并由独立专业第三方核证。
(j) 抵押
转让若干合约;由担保人共同及个别(不受任何限制) 作出担保;质押或账户抵押。
(k) 契诺组合
财务契诺的计算方法与二零一七年出口前融资贷款一致。
有关股息╱分派的限制与二零一七年出口前融资贷款一致。
(l) 生效日期
待所有先决条件(此类贷款的标准)达成后,贷款方告生效。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