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 Company RUSAL Plc(「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SUALPartners Limited(「SUAL」)已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将要求董事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的请求书(「请求书」)送递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
根据请求书,SUAL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i)修订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或(ii)在股东并未议决批准对细则作出修订的情况下,根据细则第21.2条订立规例,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干董事均会获授权将若干关连人士交易提交股东批准(「请求决议案」)。
根据细则第13.4条,任何一名或多名本公司股东於提交请求当日持有本公司不少於百分之五(5)附带可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权利的缴足股本有权透过提出书面请求的方式,要求董事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处理该请求上所载列的任何事宜,而有关大会须於送递该请求後两(2)个月内召开。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经审议有关请求书後,议决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董事会亦已考虑反对接纳请求决议案的理由,并议决批准请求决议案并不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大利益。因此,董事会并不支持请求决议案,并建议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反对请求决议案。
本公司已获告知,倘根据请求决议案对细则作出修订的请求获得接纳,将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请求决议案、反对接纳请求决议案的理由、董事会建议股东应投票反对请求决议案的详情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预期将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一日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