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谨此宣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第2.07B条及其组织章程细则有关条文正作出安排,以确定其股东收取日後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及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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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第2.07B条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有关条文,本公司正作出以下安排,以确定股东选择收取日後公司通讯的方式(以印刷本形式或以电子形式)及语言版本。
为了响应环保及节省印刷及邮递费用,本公司建议股东选择收取网上版本(定义见下文)。股东有权随时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发出合理时间的书面通知或发送电邮至rusal.ecom@computershare.com.hk,以更改收取日後公司通讯的方式及语言版本。
拟进行的安排
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条及第2.07B条,本公司将作出下列安排:
1.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向其股东寄发一封函件(「函件一」),该函件同时以中、英文印制并附有已预付邮资及可於香港邮寄使用的邮寄标签的回条(「回条」),以便股东选择以下列其中之一方法获取日後公司通讯:
(i) 於本公司网站www.rusal.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浏览日後公司通讯(「网上版本」),以代替收取印刷本,并收取关於公司通讯已於上述网站发布的通知信函印刷本;或
(ii) 只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讯的英文印刷本;或
(iii)只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讯的中文印刷本;或
(iv)同时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讯的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倘回条是从香港以外寄出,股东须贴上适当的邮票。倘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前尚未收到回条或表示反对的回覆及直至股东按照有关法例及规则透过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以合理时间的书面通知告知本公司前,该股东被视为已同意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讯的网上版本,而本公司将於日後向该股东寄发关於公司通讯已於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发布的通知信函印刷本。
2. 就选择收取公司通讯印刷本的股东而言,本公司将向已作出选择的股东寄发其选定语言版本的所有日後公司通讯,除非并直至彼等透过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或发送电邮至rusal.ecom@computershare.com.hk,表示彼等冀收取日後公司通讯的其他(或两种)语言版本,或彼等冀浏览网上版本。
3. 本公司每次按照上述安排寄发公司通讯印刷本之时,在所寄发的公司通讯将随附或印示以中、英文印制的函件(「函件二」)及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列明本公司会按要求提供另一语言版本的有关公司通讯。该等股东可填妥申请表格并透过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交回予本公司以要求收取有关公司通讯的另一语言版本。
4. 股东有权随时透过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向本公司发出合理时间的书面通知或发送电邮至rusal.ecom@computershare.com.hk,以更改收取日後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及方式。尽管彼等已选择(或被视为已同意)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讯的网上版本,倘彼等因任何理由以致在收取或接收公司通讯时出现困难,本公司将於接到彼等要求後,立即向 阁下免费寄发公司通讯的印刷本。
5. 就选择以电子途径收取日後公司通讯的股东而言,本公司在将来会向该等股东寄发通知信函,通知彼等有关公司通讯已可在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浏览。
6. 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内容将以可查索的格式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rusal.com。本公司将於向股东寄发公司通讯当日或联交所或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日期,将所有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的电子格式档案送交联交所存档,而相关的公司通讯亦可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浏览。
7. 本公司设有电话热线服务(电话号码:(852) 2862 8688),以供股东於营业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香港时间),香港公众假期除外)查询上述本公司的建议安排。
8. 函件一及函件二将提及有关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均可於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查阅,而本公司亦已提供上述电话热线服务。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本公司」指United Company RUSAL Plc,一间於泽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通讯」指按上市规则第1.01条的定义,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文件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指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