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及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的有关先前披露的维修服务合约的公告,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九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的有关先前披露的热能供应合约的公告。
本公司宣佈,本集团成员公司与 En+ 的联繫人订立合约,根据该合约, En+ 的联繫人同意向本集团成员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新维修服务合约」)。
本公司进一步宣佈,本集团成员公司与 En+ 的联繫人订立合约,根据该合约,En+ 的联繫人同意向本集团成员公司供应热能(「新热能供应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