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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2024-05-31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OHO CHINA LIMITED SOHO中国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10)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SOHO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的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内所载全部提呈的决议案已按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99524031股,此乃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所提呈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本公司股东(「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的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提呈的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人士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的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六日的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函中表明其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所提呈的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1–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 大会的监票员,以进行点票事宜。所有决议案均获得股东批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提呈的各项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35239860783725000 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99.89%0.11% 务报表、本公司董事(「董事」)报告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报告。 2.重选潘石屹先生为执行董事。350979811317912965 99.49%0.51% 3.重选黄晶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5231023174608761 99.87%0.13% 4.重选张民耕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5265848281126250 99.97%0.03% 5.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35244599583251120 99.91%0.09% 6. (A)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 3418759786 108951292 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96.91%3.09% 总数20%的额外股份。 (B)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 3526628078 1083000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99.97%0.03%份。 (C) 通过加入根据6(B)项普通决议案 3418759786 108951292 所购回的股份数目扩大根据第96.91%3.09% 6(A)项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发行股份的授权。 –2–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7.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35262219301487148 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99.96%0.04% 由于第1项至第7项决议案获超过50%的票数投票赞成,上述所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联席行政总裁徐晋女士与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联 席行政总裁钱霆先生现场出席了股东周年大会,其余董事由于其他商业事务,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SOHO中国有限公司徐晋主席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潘石屹先生、潘张欣女士、徐晋女士及钱霆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黄晶生先生、熊明华先生及张民耕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