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越秀房产基金」)的管理人(「管理人」))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由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起,管理人之主要营业地点已由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24 楼更改为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 17 楼 B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