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越秀房产基金」)的基金单位持有人谨定於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星期四)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湾仔谢斐道238 号世纪香港酒店大堂低座1号至4 号宴会厅召开基金单位持有人周年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1. 知悉越秀房产基金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该期间的核数师报告。
2. 知悉越秀房产基金核数师的委任以及其酬金的厘定。
3. 寻求批准(如相关,应包括通过追认的批准)有关以下各项的普通决议案:(i) 重选陈志安先生为管理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披露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财务及投资委员会及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及(ii) 授权管理人、管理人的任何董事以及信托人及信托人的任何授权签署人进行管理人或管理人的有关董事认为合宜或必需或符合越秀房产基金利益的一切有关行动及事宜(包括签立一切所需的有关文件)以实行本决议案所决议进行的一切事项。
凡本基金单位持有人周年大会通告并无明确界定的词汇,与日期为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致基金单位持有人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