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09:04 越秀房产信托基金<00405> - 成交量的不寻常波动

2006-11-23 09:04:00

联交所收到一则由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知悉越秀房托基金单位成交量於2006年11月22日有所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

知悉任何导致单位成交量上升之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第10.4条而须予披露

的建议收购或变卖之商谈或协议,董事会亦不知悉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

第10.3条所规定之一般责任而须予披露的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之事宜。

本声明乃承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管理人)董事会之

命而作出,各董事愿就本声明之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之责任。

於本声明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梁凝光先生及刘永杰先生

非执行董事: 梁由潘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安先生、李均雄先生及陈志辉先生。

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越秀房托基金管理人)

余达

公司秘书

日期 :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