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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房产信托基金<00405> - 成交量的不寻常波动

2007-05-25 09:00:00

联交所收到一则由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知悉越秀房托基金单位成交量於2007年5月23日有所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 知悉任何导致单位成交量上升之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第10.4条而须予披露 的建议收购或变卖之商谈或协议,董事会亦不知悉根据《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 第10.3条所规定之一般责任而须予披露的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之事宜。 本声明乃承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管理人)董事会之 命而作出,各董事愿就本声明之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之责任。 於本声明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执行董事: 梁凝光先生及刘永杰先生 非执行董事: 梁由潘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安先生、李均雄先生及陈志辉先生。 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越秀房托基金管理人) 余达 公司秘书 日期 :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