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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更新)

2024-07-05 00:00:00

EF001 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发行人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390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不适用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不适用 公告标题 关于代扣代缴2023年度末期股息所得税事项的公告 暂停H股股份过户登记公告日期2024年7月5日公告状态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更新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股息信息股息类型末期股息性质普通股息财政年末2023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 股 0.21 RMB股东批准日期2024年6月28日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每 股 0.2301HKD 汇率 1 RMB : 1.0959HKD除净日2024年7月17日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之最后时限2024年7月18日 16:3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由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记录日期2024年7月25日股息派发日2024年8月8日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7M楼 合和中心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皇后大道东183号湾仔香港代扣所得税信息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 第 1 页 共 2 页 v 1.1.1EF001 股东类型税率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如适用)非居民企业(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10%非个人居民(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H股个人股东实际适用股息税率不 属于10%的,可依照有关中国税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缴纳个人所得税事宜。 个人居民(中国内地登记地址)20%适用于内地个人投资者、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 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 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10%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不适用其他信息其他信息不适用发行人董事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陈云先生(董事长)、陈文健先生及王士奇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文利民先生;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钟瑞明先生、张诚先生及修龙先生。 第 2 页 共 2 页 v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