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分别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及二零二零年四月六日发出的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及致本公司股东通函(「通函」),内容有关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星期三) 下午三时假座香港新界屯门震寰路六号香港屯门贝尔特酒店一楼贝尔特酒廊(「股东週年大会会场」)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除另有订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极为关注本公司股东、员工及持份者的健康。参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发出「有关在《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实施下召开股东大会的联合声明」 所述的指引,本公司将于股东週年大会实施以下的防疫措施,以确保股东及其他出席人士的安全:-
(1) 于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座位间距将维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2) 所有出席股东週年大会的人士须于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入口处接受强制体温检测。任何人士若体温高于摄氏 37.3 度、有任何类似流感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均不得进入股东週年大会会场。
(3) 所有出席人士于股东週年大会会场内任何时候均要戴上口罩。
(4) 股东週年大会上将不派发礼品或提供茶点。
本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影响,建议股东委任股东週年大会主席作为其代表就决议案投票,而非亲身出席股东週年大会。
代表委任表格可于本公司网站(www.luks.com.hk)或「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下载。已填妥及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须于股东週年大会或其续会 (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最少 48 小时前(不包括公众假期的任何部分)送达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一八三号合和中心五十四楼,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