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郑嫱女士(「郑女士」)因个人希望减少工作量和职责原因,已辞任本公司行政总裁、提名委员会成员及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之职务,自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郑女士仍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及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定义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
郑女士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因其辞任所述职位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之事项。董事会谨此对郑女士在其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发展做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进而宣布,陆恩先生(「陆恩先生」)、陆峯先生(「陆峯先生」)及陆诗韵小姐(「陆小姐」)已共同获委任为本公司联席行政总裁。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现任成员梁仿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陆恩先生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及陆小姐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
陆恩先生、陆峯先生及陆诗韵小姐的简历如下:
陆恩先生,现年58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已服务本集团达33年。陆恩先生为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Luks Land (Vietnam) Limited之总经理,负责本集团于越南之物业投资及管理业务。陆恩先生亦担任本集团旗下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及总经理职务。除所披露外,陆恩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陆恩先生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重大股东郑女士之儿子,陆恩先生亦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陆峯先生及陆小姐之兄长。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陆恩先生持有276069662股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93%。陆恩先 生分别以个人权益及家庭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3070800股及174000股。另外,Luks Family (PTC) Limited为The Luks Family Trust之受托人,持有272824862股本公司股份。而陆恩先生与陆毅先生、陆峯先生及陆小姐共同为The Luks Family Trust之受益人,因此彼亦被视为拥有272824862股本公司股份。除所披露外,陆恩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之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任何权益。陆恩先生与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并须按公司细则轮值告退董事及再膺选连任。陆恩先生将不会因担任联席行政总裁及提名委员会成员的额外职务而收取任何酬金。彼之酬金将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并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厘定。
陆峯先生,54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彼已服务本集团达23年。陆峯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颁发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加入本集团前,彼于金融服务行业有多年经验。陆峯先生为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Luks Cement (Vietnam) Limited之总经理,负责本集团之水泥业务发展。陆峯先生亦为本集团旗下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除所披露外,陆恩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陆峯先生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重大股东郑女士之儿子,彼亦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陆恩先生之弟弟及陆小姐之兄长。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陆峯先生持有 276054462股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93%。陆峯先生以个人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3229600股。另外,Luks Family (PTC) Limited为The Luks Family Trust之受托人,持有272824862股本公司股份。而陆峯先生与陆恩先生、陆毅先生及陆小姐共同为The Luks Family Trust之受益人,因此彼亦被视为拥有272824862股本公司股份。除所披露外,陆峯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之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任何权益。陆峯先生与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或指定之任期,惟须按本公司公司细则轮值告退董事及再膺选连任。陆峯先生将不会因担任联席行政总裁的额外职务而收取任何酬金。彼之酬金将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并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厘定。
陆诗韵小姐,46岁,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彼已服务本集团超过16年。陆小姐持有由香港大学颁发的文学院学士学位。彼一直于本集团担任投资者关系总监一职,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投资者关系。陆小姐亦负责本集团的酒店发展项目。陆小姐亦为本集团旗下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除所披露者外,陆小姐于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陆小姐为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及重大股东郑女士之女儿,彼亦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陆恩先生及陆峯先生之妹妹。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陆小姐持有274124862股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4.55%。陆小姐以个人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0股。另外,Luks Family (PTC) Limited为The Luks Family Trust的受托人,持有272824862股本公司股份。而陆小姐与陆恩先生、陆毅先生及陆峯先生共同为The Luks FamilyTrust的受益人,因此彼亦被视为拥有272824862股本公司股份。除所披露外,陆小姐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定义之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任何权益。陆小姐与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或指定之任期,惟须按本公司公司细则轮值告退董事及再膺选连任。陆小姐将不会因担任联席行政总裁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的额外职务而收取任何酬金。彼之酬金将参考彼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并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厘定。
除上文所述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陆恩先生、陆峯先生及陆小姐的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或任何其他需要提请股东注意的有关其任命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