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起,(i)沈浩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及(i i)高海仁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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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之辞任
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起,沈浩先生(「沈先生」)基於退休理由,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职位。
沈先生已确认,他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他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沈先生於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执行董事之委任
董事会另外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起,高海仁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高海仁先生(「高先生」),5 0岁,现任陕西延长石油国际勘探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高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加入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油矿开发科工作,曾任职延长油矿管理局石油勘探开发部新区项目部经理,并於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间担任陕西延长石油勘探公司总地质师及进升至副总经理。彼於中南工业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主修物探专业,并为高级工程师。高先生长期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及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油气综合管理经验及业务领导能力;在油气勘探开发及技术引用方面取得多个科研成果。
除上述者外,高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香港或海外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高先生亦没有持有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高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任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起为期三年,彼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在担任本公司董事一职後之下一个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其後最少每三年轮值告退一次。高先生有权享有249,600港元之年度酬金,此乃经参考其职务及职责、现行市况及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後而厘定。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高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关连,於本公布日期亦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香港法例第5 7 1章)之涵义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 3.5 1(2)(h)至(v)条之规定须予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与委任高先生之有关事宜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此欢迎高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