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 Bruno Guy Charles Deruyck 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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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之委任
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Bruno Guy CharlesDeruyck (“Deruyck 先生”) 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Deruyck 先生,60 岁,先後於一九八二年四月至一九九六年七月期间及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期间在一家全球最大之油服集团公司 - 斯伦贝谢集团(“斯伦贝谢集团”)任职。Deruyck 先生最後出任该公司伦敦及杜拜办事处斯伦贝谢项目管理(SPM)部之业务拓展及合资副总裁,他负责建立及管理一组庞大之国际性专业团队,当中包括业务发展及资产评估专家、建立业务拓展程序,包括由项目机遇筛选以至投资委员会之最终决定、以及提供风险管理及最终审核;他亦曾负责发展与财务机构及行业同侪成立合夥业务,从而提升财政能力及抓紧市场占有额;Deruyck 先生亦带领该部门之业务增长,期间参予多份生产服务合约,当中重大作业成就包括使生产量由每日20,000 当量桶增加至 200,000 当量桶;成功完成位于南美州墨西哥多个项目及位於厄瓜多尔舒舒芬迪县之大型油田之生产服务合约;以及於中国建立一成功合营企业,负责发展延长石油延北地区气田项目,该项目以先进技术发展致密地层天然气。
於一九九六年七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期间 Deruyck 先生任职於一家欧州私营油田勘探及生产企业 Perenco 集团(“Perenco 集团”)之巴黎及伦敦办事处,期间他出任多个管理层职务,包括技术、营运及业务拓展等范畴。在出任资产评估经理及其後担任业务拓展部副总裁的期间,Deruyck 先生对 Perenco 集团的业务显着增长有莫大贡献,生产量由每日 60,000 当量桶提升至 300,000 当量桶,并协助重建油田及引进上游发现。此外,凭藉他作为 Perenco 集团业务拓展部副总裁及中东及北非地区勘探及生产部副总裁,Deruyck 先生替 Perenco 集团取得成为可靠商业夥伴及具能干营运者的良好声誉。
Deruyck 先生持有法国里昂中央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位及美国史丹福大学石油工程系理学硕士学位。拥有丰富国际触觉及三十五年在斯伦贝谢集团及 Perenco 集团的资深在职经验,并专注於技术以至在业务拓展及营运管理方面,Deruyck 先生擅於引入广濶勘探及生产行业视野,并且在技术及商业方面亦为引进新概念之积极先锋者;他在建立优良专业团队以发展业务及成立新合资企业拥有良好往绩纪录;他在创立业务至成功的阶段拥有丰富技术背景及管理技能。
除上述者外,Deruyck 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在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Deruyck 先生亦没有持有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Deruyck 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任期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一日起为期三年,彼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在担任本公司董事一职後之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其後最少每三年轮值告退一次。Deruyck 先生有权享有 3,000,000 港元之年度酬金、500,000 港元之年度房屋津贴、在达到若干设定之绩效目标之绩效花红,以及须经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後而授予之购股权,此乃经参考其职务及职责、现行市况及参考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建议後而厘定。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Deruyck 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关连,於本公布日期亦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香港法例第 571 章)之涵义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 至 (v)条之规定须予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与委任 Deruyck 先生之有关事宜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此欢迎 Deruyck 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