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延长石油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最近获本公司间接拥有51%权益的附属公司(「该附属公司」,即延长石油(浙江自贸区)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通知,该附属公司涉及以下法律诉讼。
陕西陕北乾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告Q」)对该附属公司索货款约人民币58,208,000元及所产生相关费用及利息(「案件Q」)。案件Q之法院聆讯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举行。
海南蒙泰能源有限公司(「原告R」)对该附属公司索货款约人民币22,601,000元及所产生相关费用及利息(「案件R」)。案件R之法院聆讯将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四日举行。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内容关于案件I的公告(「该公告」)。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相同。本公司董事会谨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关于案件I法院裁定冻结该附属公司金额人民币55,000,000元的资产。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告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诉讼之任何重大进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