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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星集团董事会会议日期及建议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

2018-12-06 16:33: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

326)

董事会会议日期

建议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将於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二假座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翼

34 楼09 室举行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考虑及批准宣派及派付特别股息

合共总额约为港币四亿二千万元(须经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将於董事会会议後另行刊发公布,以载列特别股息的详情。

由於董事会未必会於董事会会议批准建议特别股息,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黄淑娴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向华强先生、陈明英女士及李玉嫦女士, 而

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洪祖星先生、何伟志先生及邓泽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