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之规定而发表。
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将录得重大溢利,相比去年同期则录得亏损为127,142,000港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由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之规定而发表。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预期本集
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将录得重大溢利,相比去年同期则录得亏
损为127,142,000港元。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
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预期录得溢利之主要原因为
出售Charming Era Investment Limited、Exceptional Gain Profits Limited及Most
Famous Enterprises Limited及其各自附属公司(代表本集团之酒店及博彩服务经营
业务)的全部股权产生收益约1,465,000,000港元。该溢利部份被以下项目所抵销:
(i)确认透过损益以公平价值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公平价值变动所产生之未变现亏损
显着增加约362,000,000港元(二零一七年:57,186,000港元),此亏损主要为於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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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所持在香港上市的股本证券之公平价值及本集团认购期
权之公平价值分别减少约337,000,000港元及约25,000,000港元;及(ii)提早赎回本
公司发行之承付票之亏损约25,000,000港元(二零一七年:52,334,000港元)。
由於本集团现阶段仍在落实编制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预
期有关业绩将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日刊发),故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根据本集
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仍须待本公司独立外聘核数师进行最终审
阅後,方可作实。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