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有关批准资本重组之决议案,已获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兹提述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之公布,及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资本重组。除另有所界定者外,本公布所使用之词汇与该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有关批准资本重组之决议案,已获股东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为18,827,587,348股现有股份。就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因此,授予股东出席及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现有股份数目合共为18,827,587,348股现有股份。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於股东特别大会上负责点票之监票人。股东特别大会上之决议案之点票结果载列如下:
特别决议案
票数
(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批准资本重组 7,990,121,426 (99.46%) 43,485,936 (0.54%)
由於上述决议案获75%以上之赞成票,因此该决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特别决议案。
诚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之公布所述,资本重组预期将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生效。本公司将就此於适当时候作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