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之公布(「该等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出售Triumph Top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其待售贷款(「建议出售事项」)。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布所采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交易时段後),出售协议之订约各方订立一项终止契据(「契据」),据此,出售协议之订约各方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双互协定,建议出售事项予以终止,并不再具有任何作用。由卖方律师持有合共50,000,000港元之初步按金及初步代价之部份付款将退回予买方。终止出售协议之理由为预期将无法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订立资产租赁权补充协议。
於订立契据後,契据订约各方已免除及解除其他订约方於出售协议项下之一切责任、职责及法律责任,以及因该等责任、职责及法律责任而产生之一切行动、法律程序、申索、索求、赔偿、费用及开支。
董事会认为,终止建议出售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现时之财务状况或业务营运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会同时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所宣布就可能出售澳门兰桂坊酒店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之洽谈已经终止,因此有关交易将不会进行。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正式文件。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须格外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