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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星集团内幕消息

2014-01-27 21:27:00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b)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本公布。

兹提述本公司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之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收购一间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或实益权益的事宜(「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而目标公司有权享有於澳门之贵宾博彩推广业务所产生的全部纯利。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待将予进一步作出的尽职审查完成後,预期该经营贵宾博彩推广业务的公司之财务业绩将会透过合约安排综合列入目标公司的账目内。此外,本公司已接获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的准卖方(「准卖方」)的通知,为着方便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倘能落实进行)顺利进行,准卖方已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与目标公司及贵宾博彩推广商订立合约安排,使根据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拟进行之各项交易得以顺利进行。贵宾博彩推广商现时正於澳门兰桂坊娱乐场经营贵宾博彩推广业务。

此外,本公司现正与独立第三方就可能收购一间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I」)展开初步讨论,而该公司之主要资产为其间接拥有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朝阳门外大街之一幢二十层高商业大厦的若干股权。

董事会确认,於本公布刊发日期,本公司并无就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及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I订立任何协议。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及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I之条款(包括代价)仍有待本公司与有关各方进一步磋商。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倘若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及╱或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I落实,根据上市规则或会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惟现时无法保证交易是否会达成,亦无法保证协议於何时或是否会签署。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适时再作公布。

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及╱或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II不一定会落实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各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布之准确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