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本公布。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 ( 「股东」 ) 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已与独立第三方就可能收购一间公司之股权或实益权益 ( 「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 ) 展开初步讨论,而该公司将有权分占於澳门之贵宾博彩推广业务 (即透过提供交通、住宿、食品及饮料以及娱乐以换取博彩承批公司支付之佣金或其他报酬所进行之活动) 所产生之全部纯利。
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之条款 (包括代价金额) 有待磋商。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概无就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订立任何协议。
董事会谨此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倘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落实,根据上市规则或会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惟无法保证交易是否会达成,亦无法保证协议於何时签署。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适时再作公布。
此外,本公司正在考虑以配售新股份、发行本公司之可换股证券或银行融资之方式进行一项集资活动 ( 「集资活动」 ) ,从而为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提供资金。於本公布日期,并无就该项集资活动作出决定。本公司将於落实该项集资活动及╱或倘若本公司就该项集资活动订立任何确实协议时再作公布。
可能进行之收购事项或该项集资活动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落实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布乃承董事会之命而作出。本公司各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布之准确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