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今日本公司的股份价格及成交量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该等
上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除本公司就有关收购Kingsway Hotel Limited 61.5% 间接权益 (「
初次收购事项」)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五日、二零零六年七月七日、二零零六年七月
十二日、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
日、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二日、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刊登之公布及於二零零六年九
月八日刊发之通函;本公司就收购Kingsway Hotel Limited 38.5% 间接权益(「其
後收购事项」)於二零零七年一月四日及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刊登之公布;本公
司就有关建议发行零票息无抵押可换股债券以支付其後收购事项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
三日刊登之公布;及本公司就初次收购事项的融资而作出初步磋商於二零零七年二月
十四日刊登之公布外,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
〉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
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
及共同的责任。
代表
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黄淑娴
公司秘书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六日
於本声明日期,向华强先生、陈明英女士及李玉嫦女士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以及洪祖
星先生,何伟志先生及冯浩森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