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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2022-07-18 00:00:00

兹提述中国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之公佈(「该公佈」),内容有关根据第三份更改契据延长最后还款日(「交易事项」),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主要及关连交易。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批准委任阿仕特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一间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业务之持牌法团)为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以就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建议。

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有关交易事项之意见函件将载入本公司预定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之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