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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国际(1)执行董事的辞任;(2)执行董事的委任;及(3)行政总裁、授权代表以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的变更

2017-12-07 18:32:00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

(1) 陈小平先生将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提名委员会成员、披露委员会主席及授权代表;

(2) 蔡曙光先生将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3) 王天义先生将获调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以及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披露委员会主席;

(4) 胡延国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披露委员会成员及授权代表;及

(5)钱晓东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披露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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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的辞任

陈小平先生

由於到龄退休,陈小平先生(「陈先生」)将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提名委员会成员、披露委员会主席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3.05 条下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陈先生确认,就其辞职事宜,彼不知悉任何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彼与董事会亦无意见分歧。

陈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藉此机会对陈先生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陈先生对其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期间投资者及社会各界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蔡曙光先生

由於到龄退休,蔡曙光先生(「蔡先生」)将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蔡先生确认,就其辞职事宜,彼不知悉任何事项须提请股东垂注,彼与董事会亦无意见分歧。

蔡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藉此机会对蔡先生为本集团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行政总裁的变更

王天义先生

王天义先生(「王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将获董事会调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以及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披露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王先生,现年五十五岁,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授权代表。王先生亦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此外,彼亦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其股份於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非执行董事兼董事长。在加入本集团前,彼为山东省科学院院长。彼亦曾任山东省济南市副市长,并曾任山东省烟台大学副校长、经管学院院长及教授。现担任清华大学兼职教授和清华大学 PPP 研究中心的共同主任,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PPP 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新加坡国立大学中国商务研究中心谘询委员会委员。彼持有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管理学硕士及电子学学士衔。彼亦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和加州大学学习深造。王先生於二零一零年二月加入董事会。

除上述披露者外,王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公众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彼亦无於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和专业资格,且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王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概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

王先生将不会就担任执行董事而享有任何酬金。王先生作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将享有年薪港币 2,650,000 元,以及享有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津贴分别为每次港币 10,000 元及港币 5,000 元。王先生之酬金由董事会经参考现行市场价格後厘定。此外,王先生亦享有年终酌情花红,有关花红乃由本公司经参考本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後绝对酌情厘定。

根据本公司与王先生之间的委任聘书,王先生之委任并无固定服务年期,但其作为执行董事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细则(「公司章程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

就调任王先生为行政总裁一事,并无须予披露的资料或其涉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 13.51(2)(v)条须予披露的任何事项,亦无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垂注。

执行董事的委任

胡延国先生

胡延国先生(「胡先生」)将获董事会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披露委员会成员及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胡先生,现年五十一岁,现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的总经理,以及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其股份於港交所上市)的非执行董事。胡先生亦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胡先生在加入本集团前,曾任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及港交所上市)广州分行会计部负责人。胡先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东北林业大学数学学士学位及林业经济管理硕士学位。胡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据胡先生所告知,胡先生曾於二零零一年六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担任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贤成实业」)(其股份於上交所上市,股份编号为600381)的董事,在任期间,贤成实业未有按时披露其对外担保,因此贤成实业不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及违反中国证券法(「该等事件」)。贤成实业因该等事件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及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证监」)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00,000元。据胡先生所告知,虽然该等事件是因为贤成实业当时未有按时披露对外担保所引致,但由於胡先生为贤成实业当时的董事,因而亦受到上交所对其个人通报批评及受到中证监对其个人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据本公司所知,概无证据表明该等事件涉及胡先生的任何不诚实或欺诈行爲或任何诚信问题,从而影响胡先生作爲上市公司董事的合适性;该等事件发生於超过十年前。胡先生并无收到有关监管机构所发出,内容有关任何司法、监管或政府机构就该等事件展开任何进一步调查的任何後续信函。因此,董事会认爲,胡先生具备上市规则第3.08条及第3.09条项下的能力,适合担任董事职务,彼亦具备担任执行董事所需经验、技能及特质。

除上述披露者外,胡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公众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彼亦无於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和专业资格,且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胡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概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

胡先生将不会就担任执行董事而享有任何酬金。胡先生作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享有年薪港币 1,620,000 元,以及将享有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津贴分别为每次港币 10,000 元及港币 5,000 元。此外,胡先生亦享有年终酌情花红,有关花红乃由本公司经参考本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後绝对酌情厘定。

根据本公司与胡先生之间的委任聘书,胡先生之委任并无固定服务年期,但其作为执行董事须根据公司章程细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

就委任胡先生为执行董事一事,除上述披露者外,并无须予披露的资料或其涉及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须予披露的任何事项,亦无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胡先生加入董事会。

钱晓东先生

钱晓东先生(「钱先生」)将获董事会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披露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钱先生,现年四十四岁,现为光大绿色环保的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钱先生亦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钱先生曾担任本公司的副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及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光大环保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钱先生持有中国大连理工大学热能工程学士学位及中国东南大学环境工程硕士学位。

除上述披露者外,钱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公众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彼亦无於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拥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和专业资格,且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钱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概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

钱先生将不会就担任执行董事而享有任何酬金。钱先生作为光大绿色环保行政总裁,现享有年薪港币 1,646,129 元,以及将享有董事会会议津贴每次港币 10,000元。此外,钱先生现亦享有光大绿色环保的年终酌情花红。

根据本公司与钱先生之间的委任聘书,钱先生之委任并无固定服务年期,但其作为执行董事须根据公司章程细则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

就委任钱先生为执行董事一事,并无须予披露的资料或其涉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 13.51(2)(v)条须予披露的任何事项,亦无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钱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