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辞任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谨此宣布,因为工作变动的原故,臧秋涛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以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臧先生确认,就其辞职事宜,彼不知悉任何事项须知会本公司股东,彼与董事会亦无意见分歧。
臧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藉此机会对臧先生在其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委任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刘珺先生担任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以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起生效。
刘珺先生,现年42 岁,爲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刘珺先生现爲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金融系统青年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副主席,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彼持有美国俄克拉荷马东北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和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学位,并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彼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刘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於本公告日期,刘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概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根据本公司与刘先生订立的委任聘书,刘先生并没有固定委任年期,但彼须根据公司细则之规定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本公司并无就刘先生之董事酬金达成任何协议,惟刘先生享有会议津贴每次5,000 港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就上述董事委任事宜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之事宜及任何须股东垂注之其他资料及事宜。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刘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