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辞任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因为工作压力的原因,锺逸杰爵士已向董事会发出通知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锺爵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并不知悉任何与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并欣然宣布,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委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马绍援先生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谨此感谢锺逸杰爵士在过往对本公司作出之重大贡献。
委任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翟海涛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的委员,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翟先生现年41 岁,为春华资本集团的总裁兼合夥人。 彼曾任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盛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在任职高盛之前,翟先生曾任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际司,并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驻美洲代表处(纽约)副代表。 彼持有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硕士,纽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以及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 翟先生於银行、资本市场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知识。
翟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於本公布日期,翟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概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彼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
翟先生之委任年期为期一年,直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并须根据公司细则之规定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翟先生享有董事酬金每年180,000 港元,有关董事酬金须由董事经参考当时之市场情况後审批,并须待股东在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此外,翟先生亦享有会议津贴每次5,000 港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就上述董事委任事宜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之事宜及任何须股东垂注之其他资料及事宜。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翟先生加入本公司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