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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国际变更董事

2010-08-19 13:00:00

董事辞任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张卫云女士辞任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张女士确认,彼为能专注於其他事务而辞任,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并不知悉任何与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感谢张女士在过往执行董事的工作上对本公司作出之重大贡献。

委任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蔡曙光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委员会委员,自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起生效。 在被委任前,蔡先生亦为本公司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的董事。

蔡先生现年54 岁,为中国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及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蔡先生在加入本集团前,曾任职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彼毕业於上海复旦大学电脑科学系,并持有澳大利亚巴拉瑞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蔡先生在企业管理与项目策划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知识。

蔡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董事职务。於本公布日期,蔡先生於本公司股份中概无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彼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及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作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董事总经理,蔡先生享有年薪450,000 港元及本公司之每次会议津贴5,000 港元。此外,彼亦可享有年终酌情花红。有关花红由薪酬委员会经参考本公司业绩及市场情况後酌情厘定。本公司并无与蔡先生订立任何董事服务合约及彼亦并无固定委任年期,惟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之规定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本公司并无就蔡先生之董事酬金达成任何协议及其董事酬金将由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市场情况厘定,并须待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就上述董事委任事宜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之事宜及任何须股东垂注之其他资料及事宜。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蔡先生加入本公司为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