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利影响;或地区、国家或国际证券市场之市况出现任何重大变
动或恶化。倘配售代理行使该项权利,则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将不
会继续进行。
将予配售之股份数目﹕
510,000,000股现有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
19.99%。配售股份在法律上由Guildford拥有。
承配人﹕
不少於六名独立公司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或个人投资者,而该
等投资者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i)并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定义见
上市规则);及(ii)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
以及其他承配人。
将予认购之新股份数目﹕
认购人将认购510,000,000股新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
约19.99%及本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後之已发行股本约16.66%。
配售价﹕
每股0.66港元。配售价乃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即最後交
易日)订定。配售价(及认购价)每股0.66港元,较(i)股份於
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收市价每股0.73港元折让约
9.59%;(ii)股份於截至最後交易日(包括该日)止对上五个交
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752港元折让约
12.23%;及(iii)股份截至最後交易日(包括该日)止对上十个
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0.737港元折让约
10.45%。
认购价﹕
将予认购之新股份之每股价格相等於就每股配售股份所须支付
Guildford之净价格。
本公司将承担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所产生之所有成本及开支(约
14,800,000港元),并将偿付Guildford因配售事项而产生之
所有成本及开支。
配售价乃由本公司、Guildford及配售代理经参考近期股价後在
公平磋商後厘定。本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基
於现行市况及近期股价,配售价、认购价,以及配售及认购协议之
条款属公平合理,以及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各股东之
整体利益。
权利﹕
所出售之配售股份并无任何留置权、抵押、产权负担或第三者权
利,并连同其所附有之所有权利一并出售,包括有权收取在配售事
项完成日期或以後就配售股份所宣派、支付或作出之所有供股权、
股息或分派。
配售事项之条件﹕
配售事项并不受任何条件所限制。
认购事项之条件﹕
认购事项须待下列各项均获履行後,方可作实﹕(1)配售事项得以
完成;(2)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及(3)如
有需要,理事根据收购守则第26条豁免注释之注释6授予
Guildford豁免权,豁免其因进行认购事项而须提出全面收购所
有已发行股份(其已拥有之股份除外)之责任。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发行新股份之授权﹕
认购股份将按董事获授之一般授权发行,而上述一般授权乃根据本
公司股东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通过之决议案授出。截至本公布
刊发日期,董事并无根据上述一般授权发行任何股份。
新股份之地位﹕
已缴足之认购股份将在所有方面与认购事项完成日期之已发行股
份享有同等权益,包括有权收取在认购事项完成日期後宣派之任何
股息或分派。
配售事项完成日期﹕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或Guildford及配售代理可能
相互同意之较後日期)。
认购事项之完成﹕
认购事项将於上文「认购事项之条件」一节所载所有条件均获履行
後,在配售及认购协议订立日期起计14日内完成,即二零零六年
五月八日(或各订约方可能相互同意之较後日期,惟必须全面符合
上市规则之规定)。
进行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原因及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
董事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能为本公司提供集资良机,同时亦可
扩大本公司之股东基础及股本基础。进行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旨在
为本公司筹集资金。认购事项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21,000,000港元。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之用途如下﹕其中约
200,000,000港元用於拓展本集团之现有环保业务及用作一般
营运资金;余下约121,000,000港元则用於融资新的环保项目
(如能物色有关项目)。
在紧接本公布刊发日期前十二个月期间内,本公司并无进行任何股
本集资活动。
认购人所拥有之本公司权益
在配售事项完成後但於认购事项完成前,Guildford在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之持股量将会减至约48.91%,而於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