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关连交易」 指 项目公司与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营运及维修
保养合同和污水处理协议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光大威立雅水务」 指 光大威立雅水务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前称
宜趣投资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由光大水务投资全资拥有
「设施」 指 名为「青岛市海泊河」及「青岛市麦岛」之现有污水
处理厂,以及於有关建造工程完成後之扩建部份(「扩建设施」)及租
赁设施,连同建造、营运及维修保养设施和扩建设施所需或相关之所
有固定及可移动资产,全部均位於中国山东省青岛市
「第一上海」 指 第一上海融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股东之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董事会之独立委员会,成员包括独立非执
行董事锺逸杰爵士、李国星先生及马绍援先生,乃就持续关连交易及
经修订限额向股东提供建议而成立
「租赁协议」 指 项目公司与青岛排水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三年十
一月一日之租赁协议,据此,青岛排水将出租租赁设施予项目公司,
以便运作及维修保养整体设施
「租赁设施」 指 与名为「青岛市海泊河」及「青岛市麦岛」之两间
污水处理厂有关之设施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营运公司」 指 青岛威立雅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
之中外合营公司。光大水务投资、威立雅水务及青岛排水分别拥有其
21%、78%及1%权益
「营运公司合营合同」 指 光大水务投资、威立雅水务与青岛排水
就成立营运公司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之合营合同
「营运及维修保养 指 项目公司与营运公司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四
年六月一日之营运及维修保养合同,据此,项目公司
合同」 将设施之营运及维修保养服务外判予营运公司
「营运及维修保养 指 营运及维修保养合同所载交易之全年最高总
额
全年限额」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早前限额」 指 Guildford Limited早前所批准各项持续关连
交易於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之全年最高总额
「项目」 指 项目公司合营合同及营运公司合营合同,以及上述两
项合营合同所载有关设施之所有工程及服务
「项目公司」 指 青岛光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於中国成立之中外合
营公司,其注册股本为15,257,380美元(约相当於118,244,695
港元),由光大威立雅水务拥有60%权益,而余下40%权益则由青岛
排水拥有,将作为负责进行项目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合营合同」 指 青岛排水及光大威立雅水务就成立项
目公司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一日之合营合同
「青岛排水」 指 青岛市排水公司,一家中国国有企业
「经修订限额」 指 Guildford Limited所批准各项持续关连
交易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之全年最高总额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登记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 指 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技术支援协议」 指 项目公司与威立雅亚洲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
四年六月一日之技术支援协议,据此,威立雅亚洲向项目公司提供有
关营运及维修保养设施之技术支援服务
「技术支援全年限额」 指 技术支援协议所载交易之全年最高总
额
「威立雅亚洲」 指 Veolia Water Asia Limited,於香港注
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为威立雅集团之成员
「威立雅集团」 指 Veolia Environnement(法国公司,其股
份在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及其附属公司,其总部设於法国巴黎
「威立雅水务」 指 Veolia Water(法国公司),为威立雅集团
之成员
「污水处理协议」 指 项目公司与青岛排水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四
年六月一日之污水处理协议,据此,项目公司向青岛排水提供污水处
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污水处理全年限额」 指 污水处理协议所载交易之全年最高总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