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执行董事之委任、
执行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以及替任授权代表之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卸任、董事会委员会成员之变更及取消披露委员会
董事会谨此宣布:
一、以下变更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1)于考虑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后,董事会委任康国明先生及潘剑云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2)由于工作变动的缘故,胡延国先生及钱晓东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兼副总裁以及披露委员会成员;及
(3)由于工作变动的缘故,安雪松先生辞任执行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披露委员会各自之成员以及替任授权代表。
二、以下变更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生效:
(1)根据翟海涛先生与本公司签署之委任聘书,翟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任期将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届满,并需要按照《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的要求轮席退任并膺选连任。由于翟先生希望未来投放更多时间于其他工作及业务,彼将不会在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因此,翟先生将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将不再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2)范仁鹤先生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调任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并由薪酬委员会成员调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
(3)索绪权先生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调任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并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三、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起取消披露委员会,披露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