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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I)存款服务;(II)贷款服务;(III)僱员健康保障服务;(IV)承销及咨询服务;及(V)物业管理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2022-12-15 00:00:00

有关(I)存款服务及(II)贷款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二零一九年存款服务总协议及二零一九年贷款服务总协议。该等协议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订立二零二二年存款服务总协议及二零二二年贷款服务总协议,据此,中国光大集团同意促使光大银行根据该等协议项下的条款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向本集团提供存款服务及贷款服务。

有关(III)僱员健康保障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二零二一年僱员健康保障服务协议。该协议将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订立二零二二年僱员健康保障服务总协议,据此,中国光大集团同意促使其联繫人(包括但不限于光大永明及其联繫人)根据该协议项下的条款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向本集团提供健康保障委托管理计划、长期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计划及其他僱员健康保障服务。

有关(IV)承销及咨询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订立二零二二年承销及咨询服务总协议,据此,中国光大集团同意促使其联繫人(包括但不限于光大证券及其联繫人)根据该协议项下的条款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向本集团提供承销及咨询服务。

有关(V)物业管理服务的持续关连交易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订立二零二二年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据此,中国光大集团同意促使其联繫人(包括但不限于光大置业及其联繫人)根据该协议项下的条款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向本集团提供卫生清洁、维修保养、保安、餐饮服务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光大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约43.01%股权,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中国光大集团及其联繫人(包括光大银行、光大永明、光大证券及光大置业)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二零二二年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各二零二二年总协议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出0.1%但低于5%,故其项下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