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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基控股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及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主席及成员之变更

2015-05-15 21:15:00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已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正式举行,所有下列决议案於会上透过本公司股东投票表决之方式获正式通过。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

董事会亦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智明先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不寻求重选连任,并退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务,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起生效。吴先生退任後亦不再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审核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主席及成员之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起生效:

(i) 何大衞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彼辞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但留任为该委员会成员;及

(ii) 林李静文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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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之方式通过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所有决议案。各决议案的投票赞成及反对股数及百分比载列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 省览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

表、董事会报告书及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2. 宣派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3(A). (i) 重选陈志鸿先生为董事。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ii) 重选周明权博士为董事。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iii) 重选林李静文女士为董事。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3(B). 授权董事会厘订董事酬金。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4. 续聘德勤 ?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之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

厘定其酬金。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5(A). 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以配发本公司股份。 760,192,295 (99.91%) 693,096 (0.09%)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5(B). 授予董事一般性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760,875,391 (99.99%) 10,000 (0.01%)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5(C). 批准及扩大根据第5(A)项决议案所授予董事之权力,在其上另加

相等於本公司根据第5(B)项决议案购回之股份数目。 760,703,089 (99.98%) 182,302 (0.02%)

由於逾50%票数赞成本决议案,本决议案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获正式通过。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决议案的股份共有1,241,877,992股,为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之日之已发行股份总数。概无任何人士在本公司於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的通函内表明其拟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概无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须放弃投票,而本公司任何股东就任何决议案在股东周年大会投票均不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广进有限公司担任股东周年大会点票的监察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

董事会亦宣布,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智明先生於股东周年大会上不寻求重选连任,并退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务,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起生效。吴先生退任後亦不再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审核委员会主席。

吴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彼退任有关之事宜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吴先生於其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董事会辖下委员会主席及成员之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後起生效:

(i) 何大衞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彼辞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但留任为该委员会成员;及

(ii) 林李静文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由於上述变更,董事会辖下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i)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何大衞先生(主席)、周明权博士及林李静文女士;

(ii) 提名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包括林李静文女士(主席)、周明权博士、何大衞先生及单伟彪先生。除单伟彪先生为执行董事外,其余三名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iii) 薪酬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包括周明权博士(主席)、何大衞先生、林李静文女士及单伟彪先生。除单伟彪先生为执行董事外,其余三名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