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单伟彪先生(前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获调任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董事总经理,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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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单伟彪先生(前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获调任为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董事总经理,由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单先生之个人资料载列如下:
单伟彪先生,现年五十九岁,自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起为本公司主席,并自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及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亦为惠记集团有限公司(「惠记」,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副主席及路劲基建有限公司(「路劲」,为惠记之相联法团,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执行董事。彼亦为Chai-Na-Ta Corp.(为惠记之相联法团)之主席。单先生持有香港大学工程系理学士学位及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为土木工程师学会会员、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及英国石矿学会资深会员。由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三年,彼亦为香港建造商会义务司库。彼至今已积累逾三十五年土木工程经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单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除出任惠记及路劲董事职务,以及本集团董事职务外,单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成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布日期,单先生持有122,675,228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185,557,078股惠记普通股股份、2,000,000股惠记(单氏)建筑运输有限公司无投票权递延股份及30,000股惠联石业有限公司无投票权递延股份。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单先生并无或无被视为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其他权益及淡仓。
单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由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起,为期三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彼每年可收取薪酬待遇2,350,000港元及按本公司及其个人之表现而派发之花红。其酬金将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彼於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本公司之业绩及市场现况後每年检讨及厘定。
单先生并无涉及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所提述之事项,亦没有任何关於单先生之事项而须知会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