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银行(作为贷款人)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就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00元(或其等值港元或美元)的循环贷款授信订立的授信函。该授信函订明(其中包括)对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施加特定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