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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01-28 00:00:00

本公告乃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的其他资料之初步审阅,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溢利预期将较去年同期相比下跌约45%至50%。该预期下降主要由于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影响引致下半年物业销售放缓,以及本集团及其联营企业部分项目物业售价低于预期,导致本集团需为销售物业及联营公司应收款计提减值。此外,因二零二一年度人民币汇率升幅相对不及二零二零年度,对本集团以人民币以外货币计值的债务录得的汇兑收益较二零二零年度有所下降。

儘管上述因素预期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溢利带来负面影响,随着中国大陆疫情的有效控制与消费需求的回升,零售及酒店业务平稳恢复,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投资物业及酒店运营)收入稳步提升,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之整体财务状况、现金流及营运均处于良好稳健状态。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其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的其他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而有关账目及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审阅并有待调整。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资料详情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适时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