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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收购位于中国南京的土地使用权

2021-05-20 00:00:00

收购位于中国南京的土地使用权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日,联席投标人(即重庆泽悦(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永嘉万新)已以人民币6,060,000,000元成功竞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拍卖会上要约出售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收购事项相关的成交确认书预计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或之前订立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计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或之前订立。联席投标人已支付拍卖会的保证金合共人民币1,080,000,000元,其中本集团已根据相关比例支付人民币540,000,000元。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规定,联席投标人将于中国南京共同成立一间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将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持有该地块之权益,以进行该地块的未来开发。该地块位于中国南京市浦口区。

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均低于100%,收购事项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由于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物业发展,根据上市规则第14.04(10B)及(10C)条,本公司被视为「合资格发行人」及收购事项涉及透过受中国法律规管的拍卖向中国政府机关收购政府土地,因此被视为「合资格地产收购」。因此,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33A条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及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一般资料

一份载有有关收购事项之上市规则所规定资料的通函将尽快寄发予股东,预期将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以令有充足时间编制财务及其他资料以载入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