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ONGHUA GROUP LIMITED 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6) 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表决结果 宏华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列载于2024年6月4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均以一股一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535494300013298753 表及董事会与本公司核数师报告。(99.752270%)(0.247730%) 2. (i) (a) 重选王旭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5356329000 11912753 (99.778088%)(0.221912%)(b) 重选朱骅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5356315000 11926753 (99.777828%)(0.222172%)(c) 重选杨强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5356546000 11695753 (99.782131%)(0.217869%)(d) 重选张士举先生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 5356546000 11695753 事。(99.782131%)(0.217869%)(ii) 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酬金。 5356546000 11695753 (99.782131%)(0.217869%) 3.重新委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截至2024年12月31535654600011695753日止年度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99.782131%)(0.217869%) 1票数(%)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4.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回购不超过本公司于通过有关决535654600011695753 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本公司股份。(99.782131%)(0.217869%)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或处理不超过本公532930400038937753 司于通过有关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99.274665%)(0.725335%)之本公司股份。 6.扩大授予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532930400038937753 份之一般授权,扩大数额为被本公司回购之股份数(99.274665%)(0.725335%)目。 附注: (a) 上述决议案的全文载于2024年6月4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b) 由于第1项至第6项决议案均获得大部分票数投票赞成,因此该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c) 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040489151股。 (d) 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于会上对决议案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040489151股。 (e) 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f) 概无本公司的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g) 概无本公司的股东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4日之通函中表明彼等打算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h)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票员。 2(i) 股东周年大会的董事出席纪录如下: -张士举先生亲身出席; -朱骅先生及杨强先生以电子方式出席;及 -王旭先生、陈国明先生、苏梅女士、常清先生及魏斌先生因处理其他事务而未能出席。 承董事会命宏华集团有限公司王旭主席中国,2024年6月26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王旭先生(主席)、朱骅先生及杨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国明先生、苏梅女士、常清先生、魏斌先生及张士举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