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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ANDA HOTEL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9)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于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所有提呈决议案经股东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之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之所有提呈决议案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1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之投票结果详情如下: 票数(%)普通决议案投票总数赞成反对 1.省览及审议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333335463103333354631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100%)(0%) 务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重选刘英武先生为执行董事。333335463103333354631 (100%)(0%) 3.重选韩旭先生为非执行董事。333335463103333354631 (100%)(0%) 4. 重选Dr. Teng Bing Sheng(滕斌圣博士)为 3333354631 0 3333354631 独立非执行董事。(100%)(0%) 5.重选陈艳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33335463103333354631 (100%)(0%) 6.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333335463103333354631 (100%)(0%) 7.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独立核数师,333335463103333354631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彼等之酬金。(100%)(0%) 8.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新股333335463013333354631份。^(99.99%)(0.01%) 9.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所有333335463103333354631 权力购回其本身之股份。^(100%)(0%) 10.扩大根据上文第8项决议案授予董事会333335463013333354631 之一般授权,加入本公司根据上文第9项(99.99%)(0.01%)决议案获授之一般授权所购回之股份总数。^ 2票数(%) 特别决议案投票总数赞成反对 11.批准及采纳新公司细则以取代并废除现333335463103333354631有公司细则。^(100%)(0%)^决议案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由于超过50%之票数赞成第1项至第10项普通决议案,因此上述第1项至第10项决议案获股东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由于股东所持有之超过四分之三(3/4)之票数赞成第11项决议案,因此第11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特别决议案。 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提呈决议案之已发 行股份总数为4697346488股。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据董事所深知、全悉及确信:(i)概无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 案放弃投赞成票之股份;及(ii)概无股份规定股东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放弃投票。概无人士于通函内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故概无任何人士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如此行事。 所有董事均已亲身或透过电子设备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获本公司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上点票之监票人。 承董事会命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主席宁奇峰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本公告日期,宁奇峰先生(主席)及刘英武先生为执行董事;张霖先生及韩旭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何志平先生、Dr. Teng Bing Sheng(滕斌圣博士)及陈艳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