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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2024-06-26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168)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做出。 兹载列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若干报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张瑞祥公司秘书 中国*青岛 2024年6月26日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董事: 执行董事:黄克兴先生(董事长)、姜宗祥先生、王瑞永先生、侯秋燕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肖耿先生、盛雷鸣先生、张然女士、宋学宝先生证券代码:600600证券简称:青岛啤酒编号:2024-016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的辞职申请书,姜省路先生自2018年6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将满六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姜省路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姜省路先生的辞职自辞职申请书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姜省路先生已经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呈公司股东及/或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注意。 姜省路先生辞职后,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中所占比例、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的数量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推进,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对姜省路先生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