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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接纳有关建造越南工厂项目之投标

2021-07-30 00:00:00

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WTVN签署接纳函,确认其接纳由 Investcorp为越南工厂项目提供建造及相关服务而提交之投标书,有关接纳合约金额为230,391,944,379越南盾(约相等于港币78,766,477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根据接纳函拟进行之交易其中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低于25%,接纳函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