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推广协议
本公司与恒地决定整合各自之会员忠诚计划︰CU APP及H* COINS,且本公司与HCIL(为恒地全资附属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已订立联合推广协议,就制定框架条款及条件以实施该整合及规范本集团之成员与恒地集团之成员由二零二四年六月四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进行之其他推广交易。整合该等忠诚计划将扩大CU APP及H*COINS两者之会员基础,并通过增加赚取积分的渠道以及提供更广泛的可兑换商品及服务选择,为于本集团商店购物及惠顾之客户带来更佳动力。预期该整合带来的裨益将对本集团之业务产生正面影响。
《上市规则》之涵义鉴于恒地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9.27%,根据《上市规则》,恒地集团之成员(包括HCIL)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订立联合推广协议及其项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就联合推广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推广交易,本集团应付恒地集团之最高年度上限金额及本集团应收恒地集团之最高年度上限金额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已虑及公布后二零二四年上限与公布前二零二四年金额中分别应付及应收金额之总计)均各自超过0.1%但低于5%。据此,因该等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所载之申报、公布及年度审阅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