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本公佈。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佈,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东应占盈利较二零二零年减少约73%。盈利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回顾年度内,并没有去年香港政府的「保就业」计划工资补贴及业主没有作出租金宽免,以及因社交距离措施放宽令顾客对本集团超级市场的食品及日常用品之需求下降。
董事局仅基于管理账目而作出初步评估,而有关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故或会因此而被调整及可能与本集团经审核全年业绩有所不同。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将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