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本公佈。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佈,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较二零一九年增加约105%。盈利增加主要是由于顾客对本集团超级市场的食品及日常用品之需求有所增加;若干业主作出租金宽免;收到香港政府之「保就业」计划的工资补贴;及影响本集团二零一九年业绩之一次性负面因素(包括社会事件、一间店舖之结业成本及一间主要店舖之翻新工程)不再发生。
董事局仅基于管理账目 而作出初步评估,而有关账目 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故或会因此而被调整及可能与本集团经审核全年业绩有所不同。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