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天誉巨荣(作为交易标的指定接收方)与橡华投资(作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及鹤山地产(作为交易标的出让方)三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天誉巨荣同意收购及鹤山地产同意出售珠海地产之全部股权及股东借款,代价为人民币8.8亿元。
珠海地产主要在中国珠海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其主要资产为中国广东省珠海市的一幅住宅地块。
《上市规则》的涵意
由于《股权转让协议》内有关收购事项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其须遵守《上市规则》 第14章项下之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