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香港法例第 571 章)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显着增长,主要原因为交付予买家而确认较高的售楼收益。
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仅为本公司之管理层根据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因此,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可能与本公布所载之资料不同。预期本集团二零一七年财政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将於二零一八年三月发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投资或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